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7日上午在京闭幕。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姜伟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职务,任命陈政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据新华社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昨日,陈政高被任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事实上,在4月29日被任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后,他的工作已经开展。两个月来,他四次赴地方调研,内容主要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调研对象均为中西部省
梳理公开报道发现,陈政高四次调研对象均为中西部大省。5月25日至28日,陈政高首赴安徽省调研,不到一个月,他又来到贵州、四川和湖南等地。公开报道显示,陈政高在四省调研的内容均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密集调研为何选择这四省?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省份多为保障房建设大省或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的地区。其中湖南、安徽和贵州今年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均超出40万套。四川省则是棚户区改造大省。据《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年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40万户。
关注保障房资金来源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在3月表示,全国1400多万户棚户需要进行改造。此外按照住建部要求,2014年度全国保障房的建设任务目标是开工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
然而,保障房建设与棚改资金来源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调研,陈政高也关注了这个问题。
据遵义政府网信息,陈政高在当地就资金筹集和运作模式等听取了汇报。他还与贵州省、遵义市相关负责人研究了“想方设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据报道,在湖南省,陈政高也仔细询问了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补偿政策、改造成本、资金筹措等情况。
在辽宁曾大力推进棚改
担任住建部党组书记前,陈政高曾长期在辽宁工作。该省自2004年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有媒体2012年报道,通过改造,该省211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此前有评论认为,“陈政高赴任住建部,或意味着棚户危改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在解决棚改资金难题方面,辽宁省十年棚改成为多地学习的标本。据媒体报道,辽宁官方资料显示,2005年至2011年间,棚户区改造直接融资总额732.46亿元,其中来自政府渠道的资金总额是283.21亿元,占比38.67%,市场渠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6.33%,社会渠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开发性融资模式在很多地方已应用,但是最早在辽宁省内大规模推广。刘元春认为,从国家的角度看,政策性资金和市场性资金相结合的棚改模式向各地推广的意图明显。
陈政高简历
1952年3月生,汉族,辽宁海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1970.12-1972.2 任海城县革委会政工组办事员;
●1972.2-1975.1 在大连海运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学习;
●1975.1-1976.8 任大连海运学院宣传处办事员;
●1976.8-1978.10 任大连海运学院宣传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
●1978.10-1982.2 任大连海运学院团委书记;
●1982.2-1983.5 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1983.5-1985.2 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
●1985.2-1988.12 任长海县副县长;
●1988.12-1990.3 任大连西岗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工作);
●1990.3-1993.2 任大连西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2-1995.6 任大连市副市长;
●1995.6-1997.11 任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11-1998.1 任辽宁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8.1 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1999年 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兼辽宁省委企业工委书记;
●2000.2 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0年12月任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沈阳市委副书记;
●2001.2 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兼辽宁省副省长;
●2003.1 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12 任沈阳市委书记;
●2007.12 任辽宁省副省长、代省长;
●2008.1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政高为省长。
是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据新华社
其他决定
7种刑案试点“速裁”
包括交通肇事、诈骗等;在北京等18城市试点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部分地区进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第二个授权。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7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将在北京等18城市试点速裁程序。
此前,决定草案对速裁案件范围,仅列举了盗窃和危险驾驶两个罪名。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应列举适合速裁案件的具体罪名。
因此,表决通过的决定列出了7个适用速裁程序的罪名。包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将在北京、天津等18个城市开展。因为是试点,决定规定,“两高”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
军事禁区上空不得低空飞行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后,细化完善了军事设施保护机制和措施。
法律明确,军事设施管理单位要对军事设施重要部位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应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理军事设施周边建设项目情况,除执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不得将军事设施用于非军事目的。
法律规定,在水域军事禁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以及其他妨碍军用舰船行动、危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为确保军事禁区空中安全,法律增加了“禁止航空器在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的规定。
修改后的法律强化军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增加“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规定,要求军地相互配合,共同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
(原标题:陈政高任住建部长 两月密集关注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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